为加快我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稳步实施。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稳步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项工作。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加强医院党的建设,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及网信部门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方面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搞好宣传培训,确保扎实推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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