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使用管理,是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建设依据
依据建设部、公安部《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天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标准(DB12/125-2013)》、《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DB/T29-23-2016)》、《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
二、建设内容
通过社区前端配置道闸、门禁、视频监控、人脸抓拍等物联网感知设备,在社区端通过组织居民办理门禁授权,采集社区内基础信息;通过社区出入口门禁、人脸抓拍和车辆抓拍设备,采集人员车辆出入图像和出入轨迹信息。
三、建设效果
通过在社区前端布设动态感知设备,实现对社区实有人口、车辆信息的实时、精确掌控和对重点关注人员的动态管控,有效预防社区各类案件发生,提升社区智能化安全防范水平,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成智慧城市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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