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信息公开科 发布时间:2020-10-22 08:00


一、《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经征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意见修订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通过后印发。

二、《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遵循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举措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主要内容

对标《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0〕16号),《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全文包括13项重点工作任务和6项长期推动工作。细化了年度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突出了工作重点,构建了长效机制。

一是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加强实施进口食品监管、积极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确保完成市级初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三小”食品经营户监管,逐步提升规范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长期推动工作。涵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防范重点领域和时段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许可便利化水平、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等6项长期推进工作。

四、《河东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工作目标

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食品安全决策部署,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增强全区人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