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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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875458U/2021-0006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东市场监管发〔2021〕2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相关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自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配备及履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特种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进行经常性、全面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情况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纳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的自查督促工作,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督促工作由特监科负责。特监科、各市场监管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对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未全面自查、自改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行为和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尤其对未按要求提交自查情况汇总表、年度自查隐患总数为0、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按四铁要求,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严肃处理。

三、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各市场监管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要将年度自查情况汇总后填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要求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于20216月底前交至设备所在地市场监管所。使用单位自查时可参照《电梯使用单位检查项目表》(见附件3)。

特种设备监管科督促锅炉、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特种设备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率达到100%。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8日前将当月《电梯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报特监内勤OA。并于710日前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纸质版交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存档。

附件:1.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情况汇总表(使用单位填写完整,法人签字、盖公章)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法人签字、盖公章)

3.电梯使用单位检查项目表(用于使用单位自查参考)

4.电梯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每月28日报特设科)

5.河东区电梯明细台账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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