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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非遗工坊建设,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按照天津市文旅局的具体要求,开展了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遴选认定工作,经过推荐、遴选、公示等环节,认定“老津衛茉莉花茶传习工坊”为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河东区文化旅游局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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