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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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认定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5066B/2025-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认定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非遗工坊建设,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按照天津市文旅局的具体要求,开展了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遴选认定工作,经过推荐、遴选、公示等环节,认定“老津衛茉莉花茶传习工坊”为河东区第一批非遗工坊,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河东区文化旅游局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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