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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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河东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05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发〔2011〕1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我区安全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河东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精心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东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稳定,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安部构筑“津门防火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清剿火患”战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千方百计预防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灾数量稳中有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区长为指挥长,公安分局李国栋副局长为副指挥长,公安分局、消防、安监、工商局、文化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河东支队,马立岗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推动指导和工作实施。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部门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街道、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六、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按照“领导包干,区域包片,责任到人,网格化排查”的方式,指挥部署全区各行业、系统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委办局负责对所属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清剿;各街道负责督促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重点加强对伙楼大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的消防检查,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分局要组织消防、治安、文保、内保、户政、警务督察、派出所等各警种多警联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形成工作合力;各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六小”等单位及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支队负责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清剿火灾隐患。各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建立“户籍化”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七、工作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全区要以“网格化”排查整治为抓手,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社区“小网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民警对社区及社区内的“六小”等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每周将检查情况向街道综治办进行汇报。二是强化街道“中网格”消防安全抽查。由街道、委办局及消防河东支队对各管 辖范围内的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消防抽查,每月将检查情况向区政府进行汇报。三是强化全区“大网格”消防安全督查。由区政府组成督查组,对街道、委办局等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二)强化整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消防安全良好氛围。“清剿火患”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发动消防志愿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宽领域的消防宣传。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六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教育和培训,不断扩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切实增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要深入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单位职工和群众开展自查自改、自防自救,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及时发现隐患和事故苗头,自觉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其自防自救的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9.26”电视电话会议和刘金国副部长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清剿火患”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分片包干、全力以赴,按照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火患清剿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特别是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要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清剿火患”督察组,定期深入各单位督查指导“清剿火患”战役,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此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底绩效考核。

    (四)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单位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摸清各类场所的基本底数,每个排查责任区域和单位场所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并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档案,全面加强消防基础工作。

    (五)情况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行动开展情况并填写《河东区“清剿火患”战役统计表》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58991866-6023邮箱:hedongf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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