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区政府文件
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11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发〔2019〕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河东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2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河东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对于继承和发展河东优秀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传承,弘扬民族精神,建设美丽河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全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及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



2019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