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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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转发2019年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11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19〕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及《2019年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区城管委制定的《2019年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57号)《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分类办〔2018〕5号)及《2019年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津分类办〔2019〕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逐步形成政府推动、行业支持、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我区生态宜居水平,为推进全区“创卫”“创文”工作,建设“绿色之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0%,各级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100%,建成区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具体目标分解为:

    (一)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车站等)及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需达到100%。本区要完成2-3个精品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建设。

    (二)居民社区:建成区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本区要完成6-8个精品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

    三、任务分工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负责整体规划、组织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各类文件资料的审核把关、收集、汇总、存档工作;负责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区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引领工作,将全区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全区基层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办考核;指导社区等基层组织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抓党建促城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审核把关;负责做好与市相关媒体的沟通协调及配合区城管委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组织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示范带头作用。

    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及推动督导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负责全区青企协会员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青联企业、青企协会员单位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以上单位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

    区妇联负责在全区妇女及家庭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督促区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考评;统计汇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并按时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区分类办,负责落实区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城管委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使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城市管理日常考核体系;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区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垃圾分类培训工作;负责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整体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包括社会办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完成2-3个精品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建设,完成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卫健委负责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考评工作;特别要做好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和处置,要与市、区生态环境局建立的医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对接,防止医疗垃圾混入到生活垃圾中,完成医疗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区餐饮单位按要求单独收储餐厨垃圾,督促餐饮单位与具有餐厨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落实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定点清运主体责任,完成全区餐饮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完成社区生活垃圾分类60%覆盖率及8个精品示范社区建设的区级财政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区级预算资金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区商务局负责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以上单位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以上单位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对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对辖区内有害垃圾收运点加强环境监管,做好属地有害垃圾转移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点、宾馆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以上单位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以上单位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科技局负责全区科技场馆、科技类企业、科技园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以上单位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以上单位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体育局负责全区体育场馆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场馆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体育场馆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体育场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住建委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配合街道督促商品房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负责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和全装修成品住宅的建设。

    区民政局负责配合街道督促准物业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养老机构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养老机构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工商联负责会员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会员企业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会员企业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会员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楼宇办负责全区范围内商务楼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商务楼宇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商务楼宇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商务楼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天津站区办负责天津站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天津站地区内企事业单位、商铺门脸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以上单位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金融局负责全区金融系统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金融系统企业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金融系统企业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金融系统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加油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加油站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各类加油站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各类加油站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产业发展促进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按要求收储四类垃圾,督促全区工业企业与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完成全区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驻区部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驻区部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各街执法队做好对全区生活垃圾管理违法违规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工作巡查、督办和考核。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街域内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推动、监督管理本街域内居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精品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居民社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各街居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四、设施标准及处置流程

    我区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餐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蓝色桶、餐厨垃圾绿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垃圾桶容量为240L和120L,桶身应印制明显分类标识。各单位和居住区应规范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并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流程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实施步骤

    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9年4月底)

    4月份,根据重新调整后的职责分工,河东区出台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会,安排部署2019年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同时完成本单位内部及职责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学习培训、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动(2019年5月底)

    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确定的覆盖率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设施设备的配置。完成公共机构100%、居民社区60%的分类设施覆盖,分类收集运输车辆更新、购置等工作,初步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

    (三)精细管理、取得实效(2019年6月到10月)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精品示范小区、学校的建设,提高市民参与度和分类准确度。逐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基础台账,落实精细管理、痕迹管理。

    (四)巩固拓展、保持长效(2019年11月后)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互查,全面排查本区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架构。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霍伟钢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王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楼宇办、区武装部、天津站区办、区金融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综合执法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相应建立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坚持高点站位、高位推动,要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协调。各社区也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推进,并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原则上居住小区每300户配备一名督导员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做好区域内督导工作。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部门要做好区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要根据垃圾分类工作各阶段的完成情况,按比例划拨(预拨)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各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宣传引导服务等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尽快研究制定出台财政政策,科学合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区审计局要做好涉及垃圾分类工作各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拨付、管理、使用高效、规范。

    (三)建立健全人员力量、专业设备保障制度。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针对前端分类投放设施不足、标准不一,中端分类收运专用车辆设备短缺,末端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效能不高等问题,瞄准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用足用好财政补贴资金,一方面要依托市场、货比三家,本着质优价廉、坚固耐用、满足需要、绿色环保的原则,采购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收运车辆等硬件设备,花最少的钱达到最大效果;另一方面要坚持超前眼光、弯道超车,引进一批拥有垃圾无害高效处理专利技术、取得相应资质认证、实际运营成效显著的高科技现代化垃圾处理行业领先企业,大力推广河东区垃圾废物特别是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实现向废弃物这座城市矿山挖掘绿色财富的目标。同时,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宣传员力量,加大对新配置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管理力度,安排专人科学使用保养垃圾分类设施,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垃圾分类硬件设施设备的损坏、丢失,避免出现财政资金的浪费。

    (四)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依照本方案中涉及的工作职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灵敏高速的信息渠道,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方面信息,要按照《河东区垃圾分类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要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区分类办将按时汇总上报市分类办。

    (五)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要严格考核监督,抓紧制定出台考核评价细则,区委组织部要把考核指标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以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要坚持做到各成员单位自检自查与领导小组交叉检查、综合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对于重点点位、突出问题、舆情要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挂牌督办,持续跟踪问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主责意识,全面梳理排查本系统、本领域、行政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垃圾分类问题,不断完善长效化常态化工作制度,规范健全全链条、全覆盖、多层面工作流程,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坚持发挥检查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河东区垃圾分类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卡死时间节点,逐项逐条逐款完成。对于未能按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干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如实报告,依纪依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推动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六)建立健全三级预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对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重难点问题迟迟未能解决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适时启动蓝、橙、红三级预警机制,按照不同等级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蓝色预警报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橙色预警报分管区领导及街道联系点区领导,红色预警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级领导在接到预警后,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问题进行研究,抓紧制定整改措施,有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实践,是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有力举措,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垃圾分类就是抓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做到重大部署亲自研究,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发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标对表,查缺补漏,整合优化资源、调动一切力量、集聚全部智慧,对靶放箭、对症下药,以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推进。要牢牢抓住社区这个“主战场”,借助河东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这个“东风”,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各类社会组织等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牢牢抓住垃圾收运这个关键环节,严格实行分类收运,严禁混装混运,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等系统,加强对收运专用车辆的实时在线监控,实现收运痕迹化,监管全程化。

    (三)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相关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楼宇、进校园、进商场的宣传活动,推动所有生活消费场所联动共治,让群众时时处处都有参与的条件和参与的场景。宣传部门要通过有线电视台、报纸、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家庭绿色消费,促进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更换,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节约用餐,提倡光盘行动。相关成员单位要广泛利用电梯、楼门、公交、地铁等生活出行场景,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部门要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学生带家长,家庭带社会的良好效果。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管控到位。要把严格执法与加强宣传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严禁执法过程中的好人主义,以严格执法倒逼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要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积极参与,鼓励通过制定居民公约等方式不断加强垃圾分类的居民自治,形成强大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