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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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2025年区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18:50

——2025年8月20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河东区财政局局长 张  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河东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5年预算再次进行调整,请予审议。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5年第3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9600万元。我区政府债务限额由2129203万元相应调整为21588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060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918200万元。

本次拟使用2025年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剩余限额(16502万元)申报发行一般债券项目815万元,用于河东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河东区新建消防站指挥通信建设项目等公益性、资本性支出。本次发行后,2025年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剩余15687万元。

本次拟使用2025年第2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剩余限额(11200万元)申报发行专项债券项目11200万元,用于解决相关单位工程类项目款项;使用本次新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9600万元)申报发行专项债券项目29600万元,用于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隐性债务风险。本次发行后,年内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全部发行完毕。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剩余未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9585万元(其中第1批3898万元,第2批15687万元),上述未发行限额待项目确定后,后续将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化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65013万元。

因2025年年内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较第二次调整预算增加8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化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65013万元。

根据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变化情况,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规模,调增815万元。

(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由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发生变化,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均由665013万元相应调整为665828万元,增加815万元。

三、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化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13428万元。

因2025年年内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较第二次调整预算增加40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化情况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13428万元。

根据2025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变化情况,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规模,调增40800万元。

(三)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由于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发生变化,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均由113428万元相应调整为154228万元,增加40800万元。

报告已经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