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6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6
四、《支出决算表》 6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6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6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6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二、收入决算情况 8
三、支出决算情况 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4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5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5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6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16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
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的预警和信息引导,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有效控制失业率。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本区内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报酬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等十五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6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7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就业训练中心,共计6个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007,874.8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2,121,031.80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073,117.3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2,737,269.11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60,117.33元,占99.66%;上级补助收入213,000.00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259,913.1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0,072,868.84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其中:基本支出20,119,677.69元,占47.61%;项目支出22,140,235.46元,占52.3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4,114,713.9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2,438,448.29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66,752.2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0,390,285.33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644.1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703,065.27元,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1,644,644.13元,包括“事业运行”1,638,644.13元,主要用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流动党员档案管理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06,348.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0,404,835.43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5,451,299.2元,包括“行政运行”6,313,713.2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5,077.86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费、工资软件维护费。“劳动保障监察”1,363,613.70元,主要用于: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就业管理事务”325,538.54元,主要用于:区就业训练中心人员经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112,963.56元,主要用于:区劳动保障中心和区职业介绍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164,392.27元,主要用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000.00元,主要用于:区退协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47,718.35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9,962.1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7,756.2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就业补助”19,107,330.81元,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贴”5,400.00元,主要用于:留学生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4,763,937.21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创业社补、各类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安协勤社保补贴、科技型企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1,822,505.48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创业岗补、各类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岗补、科技型企业岗补、公安协勤人员的工资补贴等项支出。“就业见习补贴”1,783,108.08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732,380.04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补贴、大学生创业房补、其他就业补助等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26,440.2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811,704.09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26,440.25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79,482.6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职工的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435,789.1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11,168.4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职工的公务员医疗救助。
4、“节能环保支出”1,689,319.4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689,319.46元,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689,319.46元,包括“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689,319.46元,主要用于:稳定就业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
5、农林水支出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0,000.00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元,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支出,本年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8,226,516.7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8,788,375.96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取消代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6,320,666.13元,其中:
“基本工资”2,935,564.5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3,150,405.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
“奖金”655,37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奖金;
“绩效工资”2,383,056.9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9,962.1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547,756.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5,271.8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168.4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9,766.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3,906,37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5,958.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未休干休假补贴和编外人员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983元,其中:
“离休费”294,200.4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退休费”195,359.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抚恤金”170,238.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奖励金”1,18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467.61元,其中:
“办公费”317,189.1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书、报、杂志等费用支出;
“印刷费”99,63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资料的支出;
“手续费”8,133.33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的手续费支出;
“水费”4,268.85元,主要用于:位水费支出;
“电费”15,414.97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邮电费”42,115.56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支出;
“取暖费”124,582.80元,主要用于:单位冬季供热费用;
“物业管理费”39,949.30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差旅费”22,75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外地出差费用;
“维修(护)费”16,883.00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日常维护费用;
“劳务费”4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支出;
“委托业务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法律咨询费用;
“工会经费”84,0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会会费;
“福利费”140,518.4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福利费用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241,45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车补;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1.3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活动费。
4、“资本性支出”2,4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经费。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77,717.45元,比2019年减少1,966,333.38元,降低74.37%。主要原因是:取消代管各街劳服人员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9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9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7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9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9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7%。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报废待批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10个,涉及金额43,625,674.09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