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河东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1 17:00

一、《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用三年时间,使本市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用三年时间,使本区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主要涵盖4个部分33项措施:

第一部分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共5大项、12条措施,主要包括: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第二部分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共8大项、8条措施,主要包括: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第三部分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共6大项、6条措施,主要包括: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高合同执行率,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第四部分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共3大项、7条措施,主要包括: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扛起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优化河东区营商环境。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区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对口单位,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措施。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既重视大项目,也重视小项目;既重视新企业落户,也重视老企业发展。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培训,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要会同督查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纳入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