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1.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况
本街道地处河北省涉县更乐镇,街道和更乐镇的行政区域犬牙交错,没有明确的界线,天铁街道区域内所有的商铺注册和税收均在河北省涉县更乐镇,执法相对人多为更乐镇村民,在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之前,并没有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过环境秩序类行政处罚,还需要与涉县司法部门对接,共同执法,才能进行行政处罚。
2.依法进行行政检查情况
本街综合执法大队依照职权进行道路、社区环境秩序行政执法检查9次;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进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巡查督导2次;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进行低保检查7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2023年,天铁街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三项制度”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平台基础信息,对执法信息实时上传录入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行电子平台公示,并每日进行管理与更新。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中严格按照要求亮证执法。三是接受监督。探索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传。
2.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二是完善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证据的记录过程,全程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等设备录音录像,定期对影音录像进行集中备份,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
3.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法制审核流程,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重要案件实行集体审议讨论制度,经集体讨论通过后再下达处罚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实行由办案人员、承办机构(街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法制机构(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及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四级把关,特别是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过程中,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消除行政复议、诉讼隐患。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天铁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编制20人,现在职4人,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交流岗队员2名(任期半年),于2023年11月下旬到岗,执法队员严重短缺。成立以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着重强化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熟悉街域内道路和社区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计划,力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天铁综合执法队伍。
四、存在的问题
1.街域管理联合执法
由于本街道街域目前划分并不清晰,和众多村镇交界处较多,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与河北省涉县更乐镇相关部门共同执法,属于跨省(市)之间的配合,还需两地司法部门签订有关合作书。
2.商铺占路经营管理不便
因本街道地处河北省涉县更乐镇,所有的商铺底商注册均在河北省涉县更乐镇,街道对存在占路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时,商户认为他们是在涉县更乐镇行政区域内注册,本街道无管辖权限。
3.推动用法规范化上有不足
本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成立时间短,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培训较少,利用法治化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1.细化区域划分,明确区域管理范围
对管辖区域范围进行具体划分,明确管理区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执法。
2.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
加强法治学习,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及执法监督,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依法行政流程。
3.为民办事解民忧、服务群众暖民心
线上线下多维推动企业、居民法治宣传,多走访多接触,逐渐让企业、商户、居民接受正常管理,维护好当地的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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