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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解读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9-25 20:00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划定生态红线的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只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才能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对于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持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市政府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要求,决定在全市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自2013年11月以来,天津市环保局、规划局、市建交委、市海洋局、市水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林业局等单位及相关区县政府联合开展了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划定了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等六大类型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并实行永久性保护。

河东区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13号)、《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优化区域功能,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切实加强本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区政府决定编制《河东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河东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生态空间分布特征,全面分析了河东区自然生态本底和特点的基础上,明确了河东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规划目标、范围与保护机制。以维护区域功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着力点,坚持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分布格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划分具有重要功能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明确主导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逐步形成符合河东区地区特征与保护需求的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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