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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楼宇园区租税联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信息公开科 发布时间:2020-04-16 08:00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到“两战”并重、实现“双胜双赢”,结合河东区楼宇、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包括商务楼宇、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器和由老厂房改造而成的园区,分三批进行试点,分别由区楼宇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产促局主管。

二是具体措施。落实天津市“惠企27条”政策,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鼓励主办方减免租金,对租用非国有性质楼宇园区的,给予新注册、新引进企业房租补贴,新引进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政府部门引进企业、从本区迁入楼宇的企业,以企业所创造的区留税收为基数,按照50%给予主办方,作为入驻楼宇企业的房租、物业费、停车费等优惠资金,优惠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三是组织实施。优惠资金具体拨付流程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执行,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审核;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在消防、非法集资和生态环保领域存在重大风险或被处罚的企业不予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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