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制定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答:为加强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防范运行风险,提高使用效益。遵循依法管理、程序规范、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和全程监管的原则,逐步达到完整、独立、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问: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天津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问: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立和调整,第三章 资金拨付及管理,第四章 绩效评价,第五章 监督检查。
问: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河东区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问:河东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何时执行?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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