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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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在河东区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推荐工作与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646882X/2025-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东退役军人局发〔2025〕6号
主    题 :
退役军人事务\褒扬纪念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在河东区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推荐工作与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决定开展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宣传活动)部署,现将我区有关遴选推荐工作与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评选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讲好天津退役军人故事,展现天津退役军人风采,激励引领天津广大退役军人牢记初心使命、倍加珍惜荣誉、奋进津沽热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各1名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活动和遴选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相关科室各1名负责同志组成。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1.活动范围:学习宣传活动和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对象主要面向在河东区工作生活、退役年限满3年以上的广大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原则上以个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集体也可参加评选。

2.名额设定:设1至3名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名额。

四、推荐条件

“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德优良、诚信友善,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和良好社会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无违法违纪问题。在符合上述要求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任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重点工程项目,业绩突出、表现优秀;

(2)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建功立业,在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中勇争先、善作为;

(3)积极开展自主创业,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服务经济发展、帮助退役军人就业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4)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线,带领贫困集体和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群众认可;

(5)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6)带头共建共享高品质生活,热心服务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成绩突出;

(7)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事迹感人,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赞誉;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下列人员一般不作为候选对象:

1.已经获得“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其他国家荣誉称号的,或曾经获得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称号,或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发布的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职业身份敏感,不适宜公开宣传的;

4.其他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五、推选流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分阶段推进、分步骤实施。

(一)挖掘典型。坚持群众路线,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一线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关注青年典型,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企业发展、社会治理、改革攻坚等领域,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遴选推荐。1.各街道推荐对象。各街道遴选1名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2.区级相关单位推荐对象。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向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艰苦岗位倾斜,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和机关人员比例,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1名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

(三)严格审查。推荐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等问题。拟推荐的人选在本区或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综合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人员名单后,邀请有关部门、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热爱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各界人士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逐人审核,联合评选,确定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建议人选。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政治效应、社会影响、先进事迹、宣传效果等因素,研究确定我区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

(五)宣传发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专题专栏设置、微视频展播等形式,公开发布、广泛宣传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一体宣传、整体推进的舆论宣传声势,持续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掀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热潮。

(六)学习实践。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最美退役军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六进”活动,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党课,通过讲感人故事、谈学习体会、话使命责任,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争创佳绩。

六、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材料主要包括:

1.《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个人推荐审批表》《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审批表》《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2.能反映先进事迹的照片5张;

3.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各单位推荐表等正式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请于4月1日前报送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办公室(河东区上杭路街万庆道199号)。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dqtyjrswjbgs@tj.gov.cn。相关表格须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勿随意更改表格样式,勿另行制作表格。联系人:李魏、陈静,24293889。


附件:1.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个人推荐审批表

3.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集体推荐审批表

4.第五届“天津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汇总表



 中共河东区委宣传部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河东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河东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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