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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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转发河东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10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18〕39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区环保局拟定的《河东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5〕37号)《天津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津环保水〔2018〕58号),深入推进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绿色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导向,突出单元控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重点水体2018年质量改善目标和清单。将国考和市控断面控制单元列为优先控制单元,强化污染防治,加大资金投入。

    2.推进水陆统筹,实施系统施治。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运用控源减排、生态修复、强化监管等多种手段,系统实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等工程。

    3.严格落实责任,实现多元共治。强化各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信息公开与激励,形成全民参与格局。

    二、主要目标

    水质目标按照《2018年河东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附件2)要求,同时结合2017年水质现状,本着水质类别不退化、特征污染因子浓度从严消减的原则设置如下:

    2018年,全区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目标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市考断面水质目标为光明桥断面达到或优于Ⅳ类,其余市考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严重污染企业,及时取缔发现的“十小”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强化城区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排水管网建设。完成全区合流制片区排查,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和合流制地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成3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二)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我区用水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题整改。强化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或用水报告书审查。强化地热资源保护。

    2.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严格用水效率管理。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指标进行考核,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提高用水效率,提升城市节水水平,鼓励居民选用节水器具,继续进行节水型系列载体创建,加强节水宣传。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推进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型器具。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区新建改造项目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3.严守水功能区红线。强化水功能区监管。定期对各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通报制度。

    实施生态补水工程,适时安排生态补水,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实施河道水循环调度,改善城市水环境。实施水环境提升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月牙河泵站改扩建工程,新建南北月牙河联通、月牙河与北塘排水河联通等,实施雨水管道残留水及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三)保障水生态环境健康

    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配合市水务局、市排管处完成护仓河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保障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四)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

    1.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市环保局要求,继续开展全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严格相关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等采取措施加强防渗处理并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按照市统一要求公开污染地块名录,开展修复试点。继续推进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作。

    2.严格防范水环境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继续完善我区水污染应急预案。

    (五)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我市部署,做好我区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依据我区“十三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核准目录等文件,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不符合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不予审批。

    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完善总量前置审批工作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项目要倍量替代。

    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鼓励发展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海河等主要河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环境风险。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六)完善制度保障

    1.宣传贯彻法规标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对重点企业进行《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宣传和培训。

    2.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继续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研究提出全区2018年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年度水减排计划并推动计划实施。

    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国考、市控、区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月度监测。将总氮纳入监测,基本建成总氮监测体系。配合市环保局,对地表水入境断面和国考断面开展水量监测和调查。

    强化污染源监管。开展排污许可、加油站防渗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常态化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

    实行铁腕治污。配合市级部门,继续健全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

    3.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媒体公布各街道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开展重点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专项检查。

    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公众开放活动,以区环境监测中心作为公众开放点,向公众普及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定期通过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充分利用“88908890”热线,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群众举报受理效率。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优化河东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公示系统归集公示机制。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将水环境保护内容纳入《2018年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


    附件:1.河东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重点任务表

          2. 2018年河东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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