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河东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7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局长 张 杨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河东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加强资源统筹,保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防范债务风险, 保持社会稳定大局。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和调整预算决议,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防风险,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457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343000万元的100.1%。加上预计市级补助收入311700万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务再融资转贷收入127500万元、上年结余404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48万元、调入资金117282万元,扣除预计结算上解546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922336万元。
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844701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支出预算844701万元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结余7763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转移支付
预计市对我区转移支付31170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898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1871万元,预计当年列支29312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577万元,实际支出情况待决算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重点支出情况
2023年区级财政投入重点支出项目摘要如下:
民生救助类:采暖期供热补贴16035万元,临时救助1170万元,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1176万元,死亡抚恤259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3909万元,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815万元,伤残抚恤585万元,退役安置1872万元,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看护奖励经费874万元。
城区维护类:旧楼区长效管理补助2442万元,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项目1195万元,城市管理经费14492万元。
教育事业发展类:校舍维修经费4200万元,彩丽园、明家庄园配套小学建设4300万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1240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1288万元。
医疗卫生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311万元,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金612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2551万元。
社会安全稳定类: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900万元,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200万元,公安河东分局专用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1000万元。
东西部协作类:甘南州迭部县对口帮扶资金1080万元。此外,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年终结算我区上解市财政4561万元,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对口支援受援地。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1357605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收入预算1357605万元的100%,市对我区转移支付收入6030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31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再融资转贷收入240000万元,调入资金25319万元,上年结余10098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1332300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支出预算1332300万元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结余2530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重点支出情况:以政府专项债务资金931000万元安排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一期)及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支出;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0800万元;东宿舍地块成本返还支出1415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257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收入预算257万元的100%,为市转移支付收入149万元,上年结转10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预计161万元,完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调整支出预算161万元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结余9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政府债务
(1)2023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额度为959300万元,包括一般债务28300万元、专项债务931000万元。经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次会议批准,调增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28300万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00万元;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务转贷收入9310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1000万元。
(2)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末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989200万元,均为市财政局发行转贷我区。其中:一般债务181200万元、专项债务1808000万元。
(3)2023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起我区进入政府债务还本期。2023年我区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70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0000万元,专项债券240800万元。通过发行政府再融资债券解决到期本金367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7500万元,专项债券240000万元;实际偿还到期本金3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00万元,专项债券800万元。截至2023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75412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区政府坚定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增强发展动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持续巩固和改善民生,做好民生支出保障工作,注重财政政策精准可持续;强化财政运行管理,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增强财经纪律严肃性和约束性;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下好应对各项风险挑战的“先手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向好做出贡献。
1.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盯紧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恢复期,发挥税源专班作用,完善税源建设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税源共治力度,实现招商企业落地见税,促进新增企业纳税贡献率。加强税收征管、落实土增税清算、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做好重点企业包联服务,全面提升税源建设质效,圆满完成全年税源建设目标。发挥财政政策支撑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持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将国家政策红利送达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发挥区位优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土地出让、城市更新、资源资产盘活同步推进,激发潜在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以民生保障为根本,精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接续实施20项民心工程,努力把发展成果更多更充分地转化为惠民实效。提升城市产业品质、人文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加强旧楼区长效管理,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高资助精准度,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医疗资源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布局,做好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持续发展。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巩固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帮扶成果,推动结对县乡村振兴升级加力。
3.以深化改革为重点,有序健全财政管理机制
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河东区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办法》相关要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强化部门预算全流程闭环,聚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金使用、结余结转、预决算公开各环节,推动财政管理机制落地见效。做精事前绩效评估、做优项目绩效目标、拓宽部门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加强统筹协调,拓宽盘活领域,推动资源变现。强化直达资金全流程管理,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编制、指标分配下达、支出使用、结转结余、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内控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全区内控建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明显。规范政府及部门预决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
4.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大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将财会监督注入日常、融入经常, 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稳步推进财会监督落实落地。制定印发我区财会监督实施方案,切实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地方债务、惠民惠农“一卡通”等8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问题整改见实效,有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聚焦重点,兜牢底线,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举一反三、纠建并举,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有效、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经济秩序规范有序。
5.以防范风险为底线,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预算动态平衡机制,坚持真过“紧日子”,硬化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控,严格按照“三保”支出、暂付款清理、债务化解的支出顺序,杜绝挪用和挤占,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要求,切实做好“三保”支出全流程管理,监控库款变动,统筹调度资金,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顺序保障“三保”预算执行,按日做好库款调度,提高“三保”保障能力。组建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的财经工作专班,分析我区全口径债务风险防范及各债务单位偿债资金落实等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来津调研及国务院化债督导要求,制定完善《河东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风险具体工作方案》,各债务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谋划化债路径,依靠自身努力,有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用足用好中央政策,统筹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和调整以前年度专项债券沉淀资金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拓宽思路,统筹一般债券及区级财力,借助一机床、津龙湾及红星路地块城市更新项目,收回财政以前年度借款,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取得显著进展。
各位代表,面临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有力监督下,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符合预期,经济恢复增长带动财政收入有序回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逐步向好。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收压力加大,法定债务规模大幅增加,可用财力规模减少,保基本民生、保刚性兑付、保重大项目等大额支出压力只增不减。综合判断,明年我区财政收支平衡形势仍将较为严峻,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建国七十五周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4年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做好情况分析和形势预判,努力增收减支、开源节流,合理安排预算,有力推动财政经济持续向好,为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项行动”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800万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预计177593万元、调入资金预计1001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360万元、上年结余36275万元,扣除预计结算上解54661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57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57500万元,不含未下达的市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其中“三保”支出安排563725万元。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转移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包括市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17759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67593万元,预计专项转移支付10000万元。
(3)重点支出情况
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重点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民生救助、城区维护、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社会安全稳定及东西部协作等民生支出。
民生救助类:采暖期供热补贴16513万元,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2382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4252万元,临时救助2737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145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看护奖励经费890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金705万元,死亡抚恤3500万元,伤残抚恤953万元,退役安置2296万元。
城区维护类:旧楼区长效管理经费2442万元,城市管理经费13466万元,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等环保经费367万元。
教育事业发展类:各类学生资助239万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1336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1392万元,社区教育经费172万元,C级校舍加固改造经费3000万元,教育费附加4000万元,英语听说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600万元。
医疗卫生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280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841万元。
社会安全稳定类:智慧平安社区建设2000万元,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000万元,智慧河东项目1325万元,食品安全抽样、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700万元。
东西部协作类:迭部县对口帮扶资金1080万元。此外,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年终结算我区预计上解市财政4561万元,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对口支援受援地。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4890万元,其中调入债务本金及利息资金429585万元,结余资金2530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4890万元,为到期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及结转项目支出。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均为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其中:5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5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企业的费用性支出及其他支出;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4.政府债务
2024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在市政府批准和市财政局下达后,将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5.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安排支出的情况,应当在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作出说明。结合我区财政运行实际情况,为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运行不出问题,在2024年度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拨付部分“三保”及刚性等支出,特此说明。
三、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全面提升财政各项工作水平
(一)统筹做好组收工作,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源专班作用,完善财源建设协同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金,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跟踪分析重大财税改革、产业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财源结构研究,加快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狠抓开源组收工作,牢固树立精细管理意识,强化税收征管服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快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税源治理体系,着力发掘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加快资产盘活,提高使用效率,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招法统筹做好组收工作,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支撑。
(二)强化财政支出管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坚持真过“紧日子”,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继续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开支;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成本控制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决压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落实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出台重大增支政策或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财承评估,未通过评估的项目和政策不予安排预算;强化项目整体排序机制,科学测算可支配财力规模,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面落实国家及我市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三保”责任,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严格执行“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库款平衡和统筹调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高品质生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全力打造宜居宜业承载区。不断健全民生保障机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临时救助保障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强化稳就业举措,持续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高效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人民满意教育;加强文明城区创建,促进公共文体服务品质提升;加大对对口支援地区援助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发展、人才培训、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助推结对县乡村振兴。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效能
严格实施零基预算,不断调整完善支出结构。加强“三保”支出一体化系统管理,强化“三保”支出在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等环节全过程监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树立“投入和产出并重”改革导向,达到“提质、增效、控成本”的目的,构建多维度、多环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全过程发挥绩效作用,通过绩效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透明度;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管,合理有序加快支出,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 启动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
(五)强化财会监督约束,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报告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好发挥协同效应,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快清理财政暂付款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穷尽一切手段和资源,充分利用好中央支持政策,坚决清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做好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加强政府债务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切实防范“爆雷”风险;强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实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跟踪各偿债单位备付金制度落实情况,压实本息偿还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财政工作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既充满挑战,又前景广阔。我们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埋头苦干、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创新开新路,以实干开新局,以财政之为助力河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