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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2-24157686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7号

邮政编码:300171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有效控制失业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监督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审核、监督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对本区内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报酬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宏观调控。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本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综合管理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十二)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焕军

领导简介: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尚琳

领导简介:女,汉族,1983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人才服务、非公党建、工会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河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部、人才工作服务部)。


崔鹏

领导简介:男,汉族,198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财务管理、社会保险、创业指导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科、财务审计科、社会保险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能)、河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保险服务部、创业指导部)。


焦辉

领导简介:女,汉族,1976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就业促进工作,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促进科、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马玉泉

领导简介:男,回族,1964年9月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领导负责招商引资、劳务协作、失业保险、劳服管理工作。



(一)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纪检、机构编制、统战、保密、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政务公开、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组织、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来电来信及网上信访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及固定资产账目的管理和资产清查。

(四)就业促进科

负责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企业招、退工管理;负责失业登记及《就失业证》发放和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对人力资源的安置和管理;统筹指导各类就业群体实施就业帮扶;监督管理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审核、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实体、公益性组织的认定,并进行监督;运用扶持政策,促进就业载体发展和安置渠道的拓宽;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组织推动工作;指导、协调并规范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创业服务机构的平台建设,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负责创业指导服务信息网络统筹规划,建立项目资源库和人员档案库;开展创业项目的开发、收集及评估工作,为创业人员在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服务;负责大学生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等审核认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河东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和需求预测工作;拟订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负责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专业技术突出贡献人才和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选拔和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党建和办学资质、开班申报及开课中日常监管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及人员调配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及工资统计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离退休和退职政策;做好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和工资综合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险科(河东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保险参保及缴费;负责工龄审定、退休审批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城镇职工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失业保险金的审核、登记、发放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金期间待遇的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年检及报批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劳动关系促进科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受理有关举报、投诉,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年度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负责专(兼)职劳动监察员定期考核工作;监督管理专(兼)职劳动监察员执法行为;落实劳动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和相关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综合管理劳动工资统计和劳动信息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