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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部门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22-24314351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8号路21号

邮政编码:300170

(一)承办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六)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八)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导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丁晓峰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河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工作,主持全局行政工作,分管法律法规工作科。


苏文静

领导简历: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河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社区矫正管理科(天津市河东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及司法所工作。


何玲

领导简历:女,汉族,1978年11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民进会员。现任河东区司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法治宣传科、律师工作科。


许剑

领导简历: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河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河东公证处。


郑德山

领导简历:男,汉族,1986年6月出生,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治处。

区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布局工作,拟定基本建设标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拟订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并组织落实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培训及信息综合保障和应用。

(二)法律法规工作科

负责市级机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文件征询意见反馈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及理论调研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专题会议纪要、信息编报工作;牵头组织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天津市河东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立案科

负责行政复议来访接待,办理行政复议案前化解、立案审查及补正、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承办由不予立案等立案审查阶段产生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有关调研、案件的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综合事务性工作。

(五)行政复议审理科

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家赔偿申请。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权责清单的法律审核,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统筹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汇总等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及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七)法治宣传科

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全区调解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全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律师工作科

拟订律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科

牵头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拟订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拟订公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负责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本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拟订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协调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政治处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本单位干部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优抚抚恤及相关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青年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和机关纪检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工会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