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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名称: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2-24381259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邮政编码:300171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传销及违法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相关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四)组织开展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处置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天津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编制本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统筹本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区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本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负责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国际,鼓励和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对商品条码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依法对本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四)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负责制定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本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本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退出等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区公安部门,区公安部门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区公安部门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提出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

 

王红刚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4年7月生,全日制中专、在职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工作,主持全局行政工作。


郭爱玲

领导简历:女,汉族,1970年10月生,全日制高中、在职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党建工作科、宣传与应急科、河东区上杭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妇女工作,牵头“河东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工作,分管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工作、河东区富民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党建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许卫红

领导简历:女,汉族,1968年7月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工作、河东区春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常州道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河东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临时牵头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回文利

领导简历:男,回族,1969年2月生,全日制中技、在职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信访科)、政务服务科、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河东区大王庄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大直沽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安建设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杨硕

领导简历:女,1968年10月生,满族,大学本科学历,民盟盟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科)、计量与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科、财务科、河东区计量检定所工作、河东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河东区富民路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行政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黄方湖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3年7月生,全日制中专、高自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河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组织及行政全面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张志铭

领导简历:男,汉族,1965年1月生,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孙景春

领导简历:男,满族,1975年1月生,全日制中专、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食品安全督导科、河东区二号桥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河东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日常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赵俊林

领导简历:男,汉族,1966年3月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消费维权调解科、河东区唐家口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河东区消费者协会、河东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顾永安

领导简历: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反不正当竞争科(反垄断科)、档案科、河东区中山门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创建文明城区”日常工作,临时分管法规科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贾军文

领导简历: 男,满族,1967年4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后勤服务科、信用监督与信息化科、河东区东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日常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蔡军旗

领导简历: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分管价格监督检查科、区域经济发展科、河东区鲁山道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史奎程

领导简历: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郭爱玲同志分管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妇女、工会工作。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信息、绩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督办、综治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值班值守管理工作;负责转办、督办行政工作涉密文件。

(二)法规科

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的管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并依法调查;负责组织落实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政务服务科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服务事项;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四)信用监督与信息化科

拟订本区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管理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相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防护工作。

(五)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依法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等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指导处理价格举报、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反不正当竞争科(反垄断科)

组织实施查处本区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反垄断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本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传销及违法直销行为。

(七)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八)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科)

组织实施天津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编制本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统筹本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设备监理单位、质量事故调查、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负责依法对本区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九)食品安全督导科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区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本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抽检监测科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拟订本区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和完善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计量与标准化科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负责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国际,鼓励和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对商品条码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药品零售的许可,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和备案;负责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网络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本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本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知识产权科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工作;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十六)宣传科(加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承担区市场监管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承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本部门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责,研究提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网络综合治理,政务网、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等工作;牵头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完成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落实处级干部监督、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录用、劳资、考核、奖惩、军转、科级及以下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科级及以下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与职业资格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出入境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八)党建工作科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工作督查督办;负责统战、保密等工作;负责转办、督办党的建设工作领域涉密文件;负责指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负责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外卖快递行业党委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综合党委日常工作,指导推动全区外卖快递行业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九)财务科

负责经费的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

(二十)后勤服务科

负责全局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局装备配备工作。

(二十一)消费维权调解科

组织开展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建设并运行消费者维权网络体系,处置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配合大众传播媒介,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

(二十二)区域经济发展科

组织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招商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对存量主体的业态和发展动态予以分析调研,协助区有关部门引进大项目。

(二十三)档案科

负责全局文书、业务、专业等档案的保管、查阅及日常管理工作。